提醒|駕駛電動自行車,切勿“恃弱橫行”!
違法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
究竟有多危險?
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個案例
10月9日6時30分,王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姜堰大道由西向東行駛,至溱湖大道榕景花園路口時,面對東西方向紅色信號燈,在停止線上稍作停頓后快速駛?cè)肼房?。此時,李某駕車由南向北正常直行,毫無防備下兩車發(fā)生碰撞。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?cè)送跄呈軅?,兩車受損。
事故發(fā)生后,姜堰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(xiàn)場,通過調(diào)取監(jiān)控錄像和現(xiàn)場詢問勘查認定,此次事故由電動自行車駕駛?cè)送跄?span style="color: rgb(192, 0, 0);">闖紅燈造成,且頭盔戴而未系,王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,小型汽車駕駛?cè)死钅碂o責任。
駕駛電動自行車,切勿“恃弱橫行”!
真正的馬路殺手
其實是交通安全意識淡薄
對交通規(guī)則的漠視
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
請您務必做到
走非機動車道
遵守各行其道原則,騎行電動自行車要走非機動車道,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或逗留。
按照信號標識標線通行
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按照信號燈指示;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,要注意觀察,確保安全后再通行。切記不可圖一時之快,抱著僥幸心理闖紅燈!
識盲區(qū),避盲區(qū)
遇大型車輛時,需注意觀察,與轉(zhuǎn)彎的大型車輛保持足夠的橫向距離,不要與大型車輛并肩同行或試圖超車。特別警惕大車右轉(zhuǎn)時,由于內(nèi)輪差(前后輪轉(zhuǎn)彎半徑不同)而出現(xiàn)的一處彎月形狀的“盲區(qū)”。
被看見,更安全
夜間騎行電動自行車,應在車尾及車身周圍顯眼位置加貼反光標識。
泰州交警提醒
整治行動持續(xù)進行中
大家騎行電動自行車時
務必遵守交通法規(guī)
文明出行,平安回家
來源:泰州交警
編輯:錢宇璇
責編:岑丹
審核:戚翔 聞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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